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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质量月”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宣贯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10:19  来源:  浏览人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9月份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月”;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确定9月份为“《条例》宣贯月”。为了确保这两项活动扎实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安排好“质量月”各项活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扎实开展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巡查,大力宣贯《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认真开展好管桩、钢筋加工等突出质量问题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检测机构规章制度和信用档案,力争把“质量月”各项活动做出亮点、创出特色、抓出实效,不断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法规、质量知识和理念,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在前一段时间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贯力度,要通过召开宣讲会、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以及布置宣传栏、张贴宣传图画、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宣贯氛围。
    各单位开展“质量月”、《条例》宣贯月活动的做法,要及时上报。
附件:1、2010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10年9月《条例》宣贯月活动标语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2010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1、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3、抓质量,保增长,促发展。
  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的生命。
  5、质量是企业的信誉和生命。
  6、讲求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7、质量关系你我他,涉及个人与国家。
  8、精益生产,精致生活。
  9、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10、坚持质量第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科学发展。
  11、抓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形象。
  12、质量缔造中国品牌。
  13、提高标准意识,促进科学发展。
  14、关注民生,重视质量。
  15、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
  16、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7、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8、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大众健康。
  19、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20、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21、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自主品牌。
  22、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
  23、以质量诚信为荣,以假冒伪劣为耻。
    24、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2010年9月《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宣贯月活动标语
    1、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维护建筑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4、贯彻实施《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贯彻实施《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大力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6、贯彻实施《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7、贯彻实施《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许可制度。 
    8、依法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9、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基本建设程序。 
    10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施工。 
    11、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13、依法查处挂靠行为,严禁转包肢解工程。 
    14、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15、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切实改善建设工程管理环境,严厉打击拖欠行为。
    17、落实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18、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建筑队伍素质。
    19、加强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查处偷工减料行为。
    2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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